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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钢集团清洁生产公示信息

发布时间:2020-07-01 | 关注:

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

      有限公司为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第八条第(三)款规定,因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,而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

企业位列江苏省第十六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,需在2020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,根据《办法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,现公示企业情况如下:

企业单位

法人代表

企业所在地址

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

污染物、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

依法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
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
王爱钦

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利国镇马山村

高炉煤气

转炉煤气

废气、废水情况

类别

污染物

许可排放量(t/a

实际排放量(t/a

废气

颗粒物

859.7

844.697

SO2

797.997

254.197

NOX

3658.036

464.824

废水

废水

0

0

企业废水全部回用,不外排。

固废产生、处置情况

序号

名称

代码

处置措施

1

生活垃圾

99

环卫清运

2

高炉熔渣

73

外售水泥厂

3

氧化铁皮

81

送烧结系统为原料

4

断头废钢

81

送转炉回用

5

钢渣

74

送钢渣处理站,大钢渣返转炉冶炼,尾渣座建筑材料外售

6

铸余渣

74

7

废耐火材料

74

厂家回收

8

除尘灰

55

送烧结系统为原料

9

沉淀污泥

81

10

废机油

HW08  900-249-08

暂存于危废库,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

1)根据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,按照要求采取了风险防控措施。

2)企业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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